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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政府发布金寨县白塔畈镇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1年底,完成可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设屋顶面积54.05万平方米,装机容量近48.65兆瓦。其中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屋顶面积为1.84万平方米,可装机容量1.68兆瓦;农村居民住房屋顶面积为52.21万平方米,可装机容量46.97兆瓦。
(一)出租屋顶:由屋主向投资建设运营企业出租屋顶,按实际使用面积计取租金。租金标准为:民房屋顶5元/平方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商企业屋顶4元/平方米。出租屋顶的农户每年还可以从本户屋顶光伏电站分享0.02元/度的发电收入。租金自并网发电之日始计算,通过打卡形式一年一支付。
(二)屋主入股:由投资建设运营企业出资建设运营,屋主以屋顶面积折价量化参股按比例分享发电收益。
(三)自用电量折价优惠:由投资建设运营企业投资建设运营,免费使用屋顶,屋主购买使用光伏发电的电力,根据电压等级测算,与投资建设运营企业按0.52至0.60元/度约定电价,满足屋主使用,富余电力上网。更适合用电大户。
(四)屋主委托EPC建设运营:由屋主出资,以3.6元/瓦左右的综合建设运维成本委托企业建设并且全生命周期免费运维。在运维期间要换掉设备,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质保期外由屋主据实支付购买设备成本,被委托企业不可以收取施工等其他费用。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是深入贯彻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国家高比例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示范县”建设成效,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以带动镇域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增收为目标,大力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促进资源集约化利用,引导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广大居民支持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逐步扩大“国家高比例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示范县”示范效应。
到2021年底,完成可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设屋顶面积54.05万平方米,装机容量近48.65兆瓦。其中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屋顶面积为1.84万平方米,可装机容量1.68兆瓦;农村居民住房屋顶面积为52.21万平方米,可装机容量46.97兆瓦。
(一)政府推动,全方面覆盖。根据金寨县委办公室〔2021〕20号文件要求,县、镇、村三级联动,广泛动员,强力推动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凡符合建设安装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工商企业、城镇和乡村居民屋顶能装尽装、全面覆盖。
(二)市场运作,合作共赢。以市场为主导,采取租赁屋顶、自用电量折价优惠(“隔墙售电”)、股份合作、屋主委托EPC等灵活有效的投资建设经营模式,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做大光伏产业,实现互利共赢。
(三)各方协同,狠抓落实。各村、镇直各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协调屋顶资源、升级基础设施、并网发电等方面,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一)出租屋顶:由屋主向投资建设运营企业出租屋顶,按实际使用面积计取租金。租金标准为:民房屋顶5元/平方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商企业屋顶4元/平方米。出租屋顶的农户每年还可以从本户屋顶光伏电站分享0.02元/度的发电收入。租金自并网发电之日始计算,通过打卡形式一年一支付。
(二)屋主入股:由投资建设运营企业出资建设运营,屋主以屋顶面积折价量化参股按比例分享发电收益。
(三)自用电量折价优惠:由投资建设运营企业投资建设运营,免费使用屋顶,屋主购买使用光伏发电的电力,根据电压等级测算,与投资建设运营企业按0.52至0.60元/度约定电价,满足屋主使用,富余电力上网。更适合用电大户。
(四)屋主委托 EPC建设运营:由屋主出资,以3.6元/瓦左右的综合建设运维成本委托企业建设并且全生命周期免费运维。在运维期间要换掉设备,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质保期外由屋主据实支付购买设备成本,被委托企业不可以收取施工等其他费用。
1、建设条件:农户屋顶资源产权清晰,屋主拥有独立产权和使用权;屋顶结构朝向满足安装要求;屋顶有足够的能够承担重量的能力;屋顶结构原则上为钢混、砖混、框架及标准化钢结构;光照条件较好的平顶和东南向、南向、西南向坡顶,周围无遮挡物;农村闲置土地、水面也可安装;屋顶类型为平顶、坡顶,平顶面积按照投影面积统计,坡顶为投影面积二分之一;
2、具备优势:降温保暖。夏季室内温度可降2-3度,冬季能保温,居住舒适度显著提升;绿色环保节能、不破坏屋顶结构。
(一)宣传发动(8月20日至9月2日)。成立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镇村干部动员会,邀请公司负责人到会进行宣传指导;领导组成员与全体村干部一起全程参与、协调、处理很多问题,深入到组召开群众会议,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帮助群众算好收益账,争取广泛支持。
(二)屋顶核实(9月2日至9月20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干部进一步核实屋顶资源,对农户危旧房、地址偏远、阳光遮挡及10年内因重点项目建设可能涉及拆迁等不宜使用的不予登记。居民屋顶资源由各村登记造册到户,镇直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由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登记造册,除上述明确要求以外的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由按照属地原则,按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桥店G40项目以西的方塘、河心、长岭、银湾四个组,九树拟建高架桥左右两边及楼冲沿江高铁线途经部分不再进行登记统计。国网供电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测算电力消纳能力,做好电网改造升级和并网准备工作。
(三)安装施工(9月21日至12月31日)。金寨莱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县政府招商引进的投资企业,具体负责全镇范围内屋顶光伏项目协议签约、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技术指导及并网发电验收。各村、各责任单位及工作专班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原则上12月31日前完成承担的建设任务。
(四)检查验收(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项目检查督查贯穿到项目工作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全镇整县推进光伏发电工程,确保顺利通过县政府联合督查验收,确保群众及时得到收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领导组,负责组织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张积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精干力量具体办公。领导组下设以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宣传报道、技术培养和训练、工作推进、督查督办等四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和工作期限,建立定期会商研判、督查问责、奖罚激励机制,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村成立由联系村镇干部全程参与的项目推进工作专班。
(二)深入宣传动员。通过召开镇村组干部群众工作会议,利用广播、标语、新媒体等视听手段,把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的重大意义宣传到千家万户,营造良好氛围,使群众更加理解、关心、支持项目建设。统一将县印制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宣传手册、政策解读资料分发到户,把政策宣传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和千家万户。充分的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引领作用,将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纳入到乡村振兴整体工作,突出宣传特色,汇聚发展能量。
(三)全力推进落实。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逐渐增强大局意识,切实解决工程推进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严明责任,组织到位。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联系村班子成员具体抓,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抓的工作机制,镇村干部按照包组到户要求,细化目标,狠抓任务落实;狠抓落实,稳步推进。集体单位、镇村干部、能人大户等基础条件好的要先行带头安装,对屋顶条件好、屋主积极努力配合的农户要优先安装,通过示范做到以点带面,达到预期目标,确保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易地搬迁安置点及适合安装的农户全覆盖;
(四)强化督查考核。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是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点民生工程,全镇上下务必要协调配合、积极支持。镇政府成立督查组,要及时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适度超前的工作进度。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三、四季度重点工作考评,对工作积极如期达成目标的干部,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奖励资金可以发放到个人且进行单项表彰,第一先考虑评先评优;对工作懒散,不能达成目标的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同时,所有联系村干部与村实行同奖同罚。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抽调陈文喜 李 继 胡鑫刚 潘 悦 佘晓波 苏培蕾 李守付7位同志具体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