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二十三批)
截至2024年6月10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26件,其中长沙市40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做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1、长沙县公安局在前期安装了雷达测速警示设施的基础上,新增了10条预成型立体式减速带(约170米),以警示过往车辆,降低星沙联络线、长沙县公安局安排辖区中队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2时在星沙联络线全线不间断开展亮灯巡逻,对机动车特别是货车噪音扰民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同时,加大对货车超速、超载、违停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2024年5月以来,长沙县公安局在该路段共查处货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余起。
3、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湘龙中队组织了辖区渣土、混凝土企业和周边居民全方位深入开展禁鸣的宣传工作,提示大型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在行驶时猛踩油门、鸣笛,引导广大驾驶员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整改情况:
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社区积极做好该小区居民的引导解释工作;长沙县城管局将加强城区桥梁的日常巡查,若发现隔音屏存在问题,将及时做维修处理;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星沙联络线周边的执法检查及教育宣传力度,如发现涉及噪声扰民等问题,将依法予以打击。
部分属实加强监管,防止侵占农田、林地情况出现。处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调取建设用地红线等相关资料。
2、会闻到阵阵臭味问题部分属实。该河段有多处雨污合流排口,雨天情况下,有雨污合流水排放入河,会造成河水短时间内水质下降、河水异味等问题。同时,在该河段上游约700米处河道左岸有一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新开铺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口),是圭塘河中下游的重要补充水源,该股尾水达到准Ⅳ类排放标准,但是仍存在轻微的尾水异味。因此,河水雨天异味和污水处理厂尾水异味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加强常态化巡查管控,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处理情况:2024年6月2日上午,雨花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办)联合区国资公司对圭塘河喜盈门到溪悦荟段进行核查。现场核查发现,圭塘河喜盈门到溪悦荟段水体质量情况感官正常,无无明显臭味异味,现场未发现淤泥阻塞、淤泥、排口污水直排、垃圾入河现象。经查询湖南水文微信公众号雨花区树木岭雨量站降雨量数据,5月30日—31日降雨量为10.5mm,造成了部分雨污合流小排口出现短时间溢流情况,因此出现了河道水质短时下降现象。
1、加强排口管护。雨花区市政中心、雨花区国资公司按照职责进一步提升排口管护水平,除做好截污坎、截污井、截污管道和闸门设施的常态维护外,还定期对排口内外进行清淤,保持排口清洁。
2、加强河道保洁。除做好河道全线的常态保洁外,对沿河风光带等重点河段水域增加人员力量,确保垃圾打捞及时、河面清洁。
3、加强常态管理。督促各级河长和巡河员切实做好巡河工作,加大巡河频次,察觉缺陷及时处置、及时上报,防止污水直排、偷排现象发生。
2、关于安装地址离西湖丽景小区居民家里很近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根据西湖丽景箱变位置草图,拟新上2台10kV/1000kVA箱式变压器(分别为新上GB1、新上GB2,占地规格约为2.5米*4米),设计距离楼栋最短距离均不小于8m,其中新上GB1拟建于1栋与2栋中间绿化带中,距离1栋、2栋均在15米以上,新上GB2拟建于5栋东北侧围墙空地,距离5栋约10米,根据GB 50016-2014《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5.2.3条强制规定:民用建筑与10kV 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满足规范要求且有较大裕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类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根据GB 51204-2016《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第3.2.7条,本工程属于100kV 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造成的电磁辐射可免于监测与评价,变压器是一种密封的电气设备,同时箱变外壳就是很好的电磁屏蔽层,影响的范围十分有限,基本远低于小区居民工频电场强度推荐标准4kV/m。
部分属实加强监管,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处理情况: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已督促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市湘江新区供电分公司充分听取小区居民意见,逐步优化设计方案。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监管,同时配合街道对小区居民做好协调、解释工作。
长沙天心区迎新路阳光家园二期五栋一楼临街方向,4家餐饮店(甘长顺、烧鹅店、兰州拉面等)油烟味严重。
经查,该临街沿线家小餐饮门店,由东至西依次为甘长顺、兰州拉面、粤品烧鹅、鲜目录寿司、东北饺子馆,其中甘长顺、粤品烧鹅、鲜目录寿司3家门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东北饺子馆、兰州拉面2家门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兰州拉面、粤品烧鹅、鲜目录寿司、东北饺子馆门店主营蒸煮类等轻油烟项目,早晚高峰期排风口有稍许油烟味逸出,甘长顺门店主营炒制类项目,会产生一定的油烟味。
部分属实有关部门督促相关门店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油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处理情况:青园街道、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要求东北饺子馆、兰州拉面门店加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甘长顺、粤品烧鹅、鲜目录寿司门店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洗涤维护,同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5家餐饮门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
1、第三方机构正陆续安排油烟检测中,有关部门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2、属地街道督促相关门店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洗涤维护。
长沙市雨花区京港澳高速黎托段噪音污染大,夜间影响更大。主要受影响的是万里时代,绿地之窗两个小区。
1、2024年6月2日,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和东山街道组织召开了京港澳高速黎托下沉段噪音扰民问题专题调度会,区交通运输局、属地街道及社区对万里时代、绿地之窗京港澳高速沿线隔音设施建设情况做了实地踏勘,现场核实隔音屏、绿化隔离带无破损、毁坏情况。
2、长沙市交通、交警主管部门从车流管控、高速公路改建和扩容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加快实施平行交通运输通道,引导重型交通转移,分流京港澳高速车流,缓解京港澳高速的现状。京港澳高速公路长沙段扩容工程已纳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拟采用新线扩容方案,在该段东侧新建一条高速公路,与老线一同承担京港澳长沙段交通量,将极大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对交通噪声缓解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1、加快实施绿化降噪,继续推进京港澳高速黎托下沉段东辅道(香樟路以南)绿化带建设,进一步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大道和麓谷大道交叉处有一座桥,夜间10点后大型货车尤其是空车在过桥的时候产生的噪音扰民,快速路小车交通流量大,24小时受到噪音不间断影响。
为解决岳麓大道噪声扰民问题,原高新区管委会已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包括加强道路日常维护、增绿吸噪、限速超载综合执法等。依托管理维护部门,慢慢地增加岳麓大道沿线日常 市政道路、设施的巡查、维护力度,于2020年花费3700万元对岳麓大道进行提质改造,改善路面通行条件,目前岳麓大道路面平整完好;依托美丽麓谷工程,强化道路沿线的增绿复绿和植被维护,目前岳麓大道主道与辅道绿植长势良好,能较好发挥天然隔音屏障的作用;依托综合执法力量,交警、运政、城管等执法部门不停地改进革新执法手段,加大对岳麓大道、东方红路车辆的超速、超载、闯禁的执法处罚力度,已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和货车闯禁抓拍设施;四是依托桥梁维护单位专业力量,2023年6月对岳麓大道跨东方红高架桥(D类构件)做加固,修复裂缝2000余米、更换GQF-MZL160型模数式桥梁伸缩缝31米,有效解决了东方红高架桥箱梁裂纹、伸缩缝破损等病害。这些举措均对交通噪音产生和传播消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交警部门加强限速执法查处工作(长期),并持续加大早晚高峰及日常巡逻、整治力度,对违规鸣笛、违法改装排气管制造噪音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精准宣教的同时顶格处罚;同时住建部门将督促开发商加强与居民沟通对接,尽快商讨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政府职能部门将实时跟进,持续关注。
2、雨花区交通运输局、跳马镇政府、管养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噪音污染及垃圾问题处置工作,制定可行性整治方案。
1、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垃圾清理及日常保洁方案,完善可行性降噪措施;
3、雨花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加强过往车辆宣传引导,减少车辆鸣笛噪音的产生和司机乱扔垃圾情况。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禾丰村附近的垃圾焚烧厂烟雾弥漫,臭味严重,地下水被污染,导致周边农作物无法种植。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禾丰村附近存在垃圾焚烧厂属实。烟雾弥漫,臭味严重,地下水被污染,导致周边农作物无法种植不属实。现场核实未发现生活垃圾焚烧厂及固废处理场有臭气情况。经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环境空气、地下水检测和烟气检测,各项监测数据和检测指标均达标。
部分属实加强监管,防止垃圾焚烧异味扰民情况出现。处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调取各类环境监视测定数据。
2、垃圾中转场和餐厨垃圾处理厂有强烈的垃圾恶臭味的情况不属实。垃圾中转场夜间未生产,车间在停止生产后彻底清洗并保持密闭,车间内无垃圾污水残留。餐厨处理厂环保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臭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两场(厂)污水厂配套除臭系统全天24h运行,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垃圾转运站附近学校、医院、居民众多,垃圾转运站地点设置不合理的情况不属实。垃圾中转场和餐厨垃圾处理厂是承担长沙市六区一县生活垃圾中转及餐厨垃圾处理的公共服务场所,有合法的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城市用地规划设置绿化带。
部分属实加强与群众沟通解释和宣传引导,推动企业持续改善,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处理情况:1、垃圾中转场和餐厨垃圾处理厂两场(厂)用地是2000年由原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规划的环卫用地,从2002年起陆续建设垃圾处理项目,规划建设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格外的重视周边居民反映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解决有关问题,不断降低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2、切实加大对两场(厂)的监管,2023年6月,对两场(厂)下发了《逐步加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洪山园区环境控制与管理的交办通知》,督促两场(厂)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就两场(厂)环境治理和邻避效应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两场(厂)正视公众监督问题,推进与周边街道、社区的对接工作,积极回应周边居民诉求,做好解释工作。
3、加强垃圾收集车改造和管理。2019年以来采购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180辆,分批次对各区县167台老旧收集车辆进行淘汰和更新,出台《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入场生活垃圾收集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对收集车车容车貌等方面的监管,大大降低跑冒滴漏等风险。
1、通过线上、线下巡查等措施,加强对生活垃圾中转、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压实运营单位企业责任,不断的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2、督促两场(厂)不断探索和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管理经验,做好环控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治理措施,逐步降低生产运行对周边的影响。
3、进一步加强主动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沟通联动机制,慢慢地加强与周边居民的交流和互动,主动倾听居民的需求和反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回应和解释,通过诚恳、公开的态度增强居民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举报人曾投诉雷锋街道和润园社区和润园三期小区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雨污混流导致该片区臭气熏天,之后承建商进行了整改,但举报人看到承建商在整改中铺设排污管道未按照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整改,因整改处是回填土,承建商挖开回填土没有铺垫层就直接放管道后用土掩埋,存在后期土质沉降将导致管道和污水井等连接处压裂后污水从开裂处流出污染土地和地下水的风险。
2024年6月1日,经向和润园三期项目承建商湖南麓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调查核实,雨污混流整改时,因铺设的污水管道位于绿化带范围内,无法大面积开挖,沟槽狭窄,加之整改需临时截断污水排放途径,时间紧急,故部分污水管道铺设过程中确实未对沟槽进行垫层施工。
基本属实要求项目部对已铺设污水管道增设垫层,整改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整改过程联系投诉人现场见证并做好影像资料。处理情况:前期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督促湖南麓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已铺设污水管道增设垫层,严格按规范施工,防止污水流出。
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基本属实。1、道林镇周家冲一采石矿于2000至2015年期间一直违规超红线年停止采矿情况基本属实。宁乡县道林镇窑上片石场曾在2009年、2013年因越界开采问题被原宁乡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以罚款。2、因为之前15年的采矿,2021年10月山体出现1米多宽塌陷,到2024年山体不断沉陷垮塌,目前已塌方成深不见底的2亩多大的深渊,周围几十米居住了十多户人家,有很大安全风险隐患。现在塌方还在继续扩大,山林大面积塌陷情况部分属实。
基本属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周边生态环境。处理情况:1、2021年10月19日,窑上片石场采空区上方山坡上部发生塌陷,地面呈近圆状,贯通地下采空区。地质灾害发生后道林镇人民政府立即对塌陷处周边道路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警示牌,开挖排水沟,安装硬质警戒围挡,安排镇村干部常态化巡查监测。2、2021年12月,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对塌陷点周边最近的东南部9栋居民房屋开展物探并形成《物探评价报告》,结论为9栋建筑物基础下方未见采空区。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对采空区四周旁边的房屋地下情况补充开展物探分析。下一步,将依据专业第三方机构的分析鉴定报告意见,继续跟进处理。
白霞村第75号、第76号地块和白霞村、大星村第182号地块堆积了各种废料废渣和垃圾,垃圾污染物埋深达六七米厚。晴天车流噪声、扬尘扰民,雨天污水横流,渗透污染地下水源,流入附近的浏阳河湘江破坏当地水资源。自然水资源和设施、灌溉水系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农民的承包责任田无法灌溉。
经核查,三宗地块为白霞安置用地,地块内因房屋征收拆迁产生建筑垃圾,由于项目尚在拆迁扫尾中,建筑垃圾暂未清理,确系存在建筑垃圾堆积问题。该地块区域全线修建围墙、安装限高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防车辆随意进入。同时安排专人巡查值守,严控渣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乱倾乱倒问题,地块内不存在车辆随意进出及大面积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周边荷塘以及菜地农田均正常种植,因此车流噪音、扬尘扰民、破坏环境水源等均不属实。
部分属实对堆积垃圾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处置,并加强地块巡查值守处理情况:1、开福区城投集团和捞刀河街道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2、开福区城投集团和捞刀河街道加强巡查值守,同步推进围墙修复、绿网覆盖等举措,切实提升拆迁区域环境卫生。
游某中在同升街道洪塘村长株潭绿心禁止开发区内有一个五十亩的租赁场地,天晴时扬尘很大,并且经常有很大噪音。
1、游某中在同升街道洪塘村长株潭绿心禁止开发区内有一个租赁场地属实。场地面积五十亩不属实,游某中租赁场地占地面积为9亩。
2、天晴时扬尘很大,并且经常有很大噪音部分属实。游某中租赁的场地2018年12月已停产,现该场地仅用于存放钢构件及设备,未进行生产,无噪音产生。该场内地块没有硬化,是砂石及泥土地,无降尘措施,在天晴有风时可能会产生扬尘。该场地靠近金屏社区一侧,有约10亩驾校场地现已出租给湖南都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存放集装箱及设备材料,该场地路面已硬化,车辆运送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扬尘,有交通噪声。
处理情况:雨花经开区、同升街道、跳马镇人民政府对该场地及相邻原驾校场地进行了现场调查,要求片区内企业加强场地管理,增加场内降尘设备,要求场内货车司机文明驾驶,不干扰当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确保无扬尘、无噪音污染。整改情况:
2024年6月3日,该地块已安装了喷淋设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降低了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对货车司机开展了宣传教育,引导货车文明驾驶,减少交通噪声。
浏阳河大桥到滨河家园小区的中间有一个充电站夜间低频噪音很大,希望增加降噪措施。
2024年6月2日,开福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城投集团、浏阳河街道现场核查,发现该站确实存在有充电客户充电时产生的噪音和充电设备充电模块风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23:00至07:00时段为全天充电价格最低时段,故该时段充电车辆较多,为充电高峰期,人员聚集产生的声响在夜间较为突出。
属实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处理情况:1、对充电设备产生的噪音,委托专业公司采取程序控制降低风扇频率,同时下调充电桩功率的措施,来降低噪音。2、由设备厂家对充电设备做内部维护及清扫,减少设备充电过程中产生噪声。
1、开福区城投集团加强对充电站现场管理,定时进行设备噪音检测,如有噪音超出规定分贝的设备立刻进行整改和停用,严控噪音扰民问题。
五田物流园冷库噪音扰民,居民从2019年开始投诉至今,一直未解决噪音问题。2020年12月召开过会议,确认冷库存在噪音污染问题,但是物流园未按照专家意见整改,因此也未达到效果 。对于边督边改结果不满意,物流园的措施并未达到实际降噪效果。
居民从2019年开始投诉至今,2020年12月召开过会议,确认冷库存在噪声污染问题属实,但是物流园未按照专家意见整改,物流园的措施并未达到实际降噪效果部分属实。2020年12月,天心经开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技术专家开展专题研究,专家针对该园噪音问题提出五点整改建议。五田物流园相关企业于2021年2月起,除空调外挂机采用整体隔声墙进行降噪措施因空调散热与结构安全问题未予完全对照实施外,其他均按专家意见进行了整改,共计投入改造建设资金41.8万余元。整改完成后,天心经开区多次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五田物流园噪声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基本属实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噪音源设备的检修维护,委托第三方开展噪音检测。处理情况:1、5月31日,天心经开区会同有关部门赴现场开展联合检查,召开专题会议,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对冷却塔、空调外机等噪音源设施设备做检修维护。2、5月14日起,天心经开区连日开展园区西侧厂界夜间噪音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待园区空调、冷却塔全面运转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开展噪音检测。
1、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对噪音源设施设备做检修维护,同时优化设备启用时序。
2、已在居民区开展噪音检测,目前待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将根据检测结果,邀请专家商讨进一步的降噪方案。
五江书香苑小区旁饭店大蒜炒腊肉,在饭点时小区1栋住户家中能闻到很重油烟味。认为油烟排放未达到相关标准。
经查,该饭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且定期清洗维护,烹饪作业期间均正常开启运行,油烟经净化后通过配备的专用烟管高空排放。2022年11月17日,桂花坪街道、天心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门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024年5月29日,有关部门再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油烟检测,目前待出示检验测试报告。
部分属实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油烟检测,有关部门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处理情况:1、桂花坪街道、天心区城管执法局。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要求该饭店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2、天心区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饭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
1、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已开展油烟检测,待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后,有关部门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2、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饭店油烟净化器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洗维护。
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洞阳镇志龙建材碎石时粉尘、噪声污染问题属实。2、排污水时有部分污水会流入田里,污染田地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厂区做到了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备设备运行正常,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周边果园、农田未见有污水流入,农田能正常耕作。
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处理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先进环保生产线,未建设全封闭式生产厂房,部分原材料、成品露天储存堆放,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控制扬尘,生产的全部过程全部露天进行,未按要求建设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存在扬尘、噪音现象。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拟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公司立案查处。整改情况:
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防治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后,方可复工复产。
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加强巡查管控和保洁,保护旁边的环境。处理情况:1、6月1日,星沙街道联合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对茶叶市场夜宵摊和麻将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星沙街道组织望仙桥社区和小区物业公司对茶叶市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地面垃圾和污水做全面保洁、冲洗。
1、加强巡查和管控,制定可行性的整改方案。星沙街道联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长沙县公安局对市场内的夜宵摊、麻将馆持续性开展整治行动,同时召集业委会、摊贩商户代表、物业协商探讨市场优化管理方案,并对议定的所有事项做公示、公开。
2、会同望仙桥社区约谈茶叶市场物业公司,明确其管理职能、职责,要求加强小区区域保洁力量,提升垃圾清扫的频次,确保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洁净保持常态化。后期社区将会同执法部门加强该区域日常执法监管。
3、要求望仙桥社区每周发动楼栋长、党员、志愿者等,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督促经营户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共同维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垃圾站离小学食堂不足20米问题不属实。该垃圾站与月亮岛第三小学直线米,与幼儿园直线米,与本小区最近楼栋直线月初开始启动改造工程,将地埋式垃圾站改造为勾臂式垃圾站,改造办理程序由于部分业主存在疑虑,阻止施工,故施工暂停,目前仅处于将垃圾清运干净,现场消毒完成的阶段。2、垃圾中转站卫生状况非常差,气味很重问题属实。该垃圾站现处于改造升级阶段,目前暂停使用。
部分属实加强公共垃圾站的管理,减少异味产生。处理情况: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已与业主代表沟通协调后达成一致:该垃圾站恢复原设备使用;由物业公司出资维修垃圾站,不动用维修基金;湘风原著小区的垃圾待谷山垃圾站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运往谷山垃圾站,过渡阶段璟宸垃圾站正常作为垃圾中转场地。整改情况:
2、社区、物业加强巡查,确保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物业公司科学调整保洁频次和垃圾清运时间,确保事件解决期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3、物业将加大垃圾站清洁力度,增加清洗频次,垃圾站气味扰民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长郡月亮岛第三小学、京师幼儿园旁边垃圾站距离过近,卫生状况差,异味很重。
1、垃圾站离小学食堂不足20米问题不属实。该垃圾站与月亮岛第三小学直线米,与幼儿园直线米,与本小区最近楼栋直线月初开始启动改造工程,将地埋式垃圾站改造为勾臂式垃圾站,改造办理程序由于部分业主存在疑虑,阻止施工,故施工暂停,目前仅处于将垃圾清运干净,现场消毒完成的阶段。
部分属实加强公共垃圾站的管理,减少异味产生。处理情况: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已与业主代表沟通协调后达成一致:该垃圾站恢复原设备使用;由物业公司出资维修垃圾站,不动用维修基金;湘风原著小区的垃圾待谷山垃圾站投入使用后运往谷山垃圾站,过渡阶段璟宸垃圾站正常作为垃圾中转场地。整改情况:
2、社区、物业加强巡查,确保及时察觉缺陷立即处理,督促物业公司科学调整保洁频次和垃圾清运时间,确保事件解决期间垃圾得到一定效果处理。
3、物业将加大垃圾站清洁力度,增加清洗频次,垃圾站气味扰民问题将得到一定效果解决。
部分属实无处理情况:黑石铺街道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温馨提示等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整改情况:无
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北盛镇昌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经营问题不属实。昌发建筑材料公司工商、环保、林业、国土等相关手续齐全,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的行为。2、环保措施不到位,给当地居民造成噪声、灰尘等污染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破碎、筛分工序工棚顶被积雪压垮后未有效完善修复,封闭不到位;同时成品堆放区未搭棚,且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措施,有噪音和部分扬尘产生,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处理情况: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对昌发建筑材料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立即对露天堆放的部分原材料采取有效三防措施;对未封闭的破碎、筛分工序工棚进行修复完善,搭建成品堆放区钢架棚,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开工生产。整改情况:
1、北盛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督促昌发建筑材料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2、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待昌发建筑材料公司完全复工复产后开展噪音采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北盛镇人民政府引导昌发建筑材料公司绿色转型发展,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长沙市芙蓉区恒大江湾三期24栋,几乎每天都在电梯间等电梯处闻到很浓的油烟味,举报人自行排查发现楼顶4个烟囱靠近电梯井,认为油烟从烟囱吸入排气口导致此问题。
1、由于油烟是由居民生活产生,并非经营性餐饮油烟,且油烟经居民专用烟道排放,无法在结构上进行转向处理,也不涉及执法对象。
2、督促物业对楼顶、楼道防火门加强管理,保持防火门常闭状态,减少油烟通过此入口进入楼道并要求物业安排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和宣传力度,提醒住户进出楼顶时自觉关闭防火门。
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巡查,保持防火门常态关闭;加强宣传,要求住户出入楼顶时自觉关闭防火门。
梅溪湖近湖三路至柳堤路的路上小区入口处绿化面积大,未见梅溪湖投资有限公司管理部门进行养护管理,未对此地进行建设验收,也未移交至岳麓区园林局,导致杂草丛生,各种垃圾成堆,下暴雨时垃圾冲入梅溪湖,污染湖水。
2024年6月1日,梅溪湖公司到现场进行调查,经咨询周边楼盘开发商、多轮实地现场踏勘,现场已种植乔木、灌木等植物,确有垃圾及杂草零星分布,没有发现垃圾成堆情形。因地块距离梅溪湖有一段距离且相隔道路,暂未发现垃圾冲入梅溪湖、污染湖水的现象。L05-H06地块未对此地进行建设验收,也未移交至岳麓区园林局属实,因地块施工还处于扫尾阶段,需待项目正式验收后,方能移交至相关单位进行运维。梅溪湖公司管理部门未进行养护管理部分属实,虽对部分长势较快的杂草(如靠近路一侧杂草已经过修剪)进行了修剪,但整体养护工作确实不足。
部分属实协助街道上门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处理情况:湘江集团已督促梅溪湖公司完成L05-H06地块的垃圾清理。整改情况:
梅溪湖公司于6月5日完成L05-H06地块的垃圾清理,同步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避免垃圾成堆,争取于8月5日前完成L05-H06地块的施工扫尾,将移交前的养护主体责任履行到位,衔接梅溪湖环湖修复及环湖绿道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由湘江集团完善好该绿化地块竣工、移交等手续。
1、湖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建设光伏发电不属实。2024年6月1日,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湘江新区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到现场开展联合调查,现场检查湖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扩建工程建筑安装的是太阳能集热板,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而非光伏发电装置。
2、对长房云公馆小区造成了光污染待确认。经调查,为避免集热器反光造成光污染,湖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施工前已修改设计,将集热器面板设计为哑光板(非镜面板),并将集热板数量由原来的162块调整为81块,增加空气源热泵机组来确保供热效果。现场查勘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光污染”。
部分属实争取群众满意处理情况: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对湖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扩建工程相关手续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整改情况: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组织业主单位、施工方和专业机构(专家)进行判定,如存在光污染,则根据专业机构(专家)论证意见制定相应措施消除污染。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做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1、梅西湖街道润芳园小区的润芳园绿色健康生活超市被湖南嘉和置业有限公司偷偷更改规划变成了菜市场,每天凌晨4点半开门,噪音影响了楼上居民休息。
2、踏雪路1号、2号肉摊主,踏雪路3、5、7、9号麻将摊主产生噪音格外扰民。
3、梅西湖街道润芳园小区临街看云路的津市米粉菜馆、黄鼠狼鸡公煲、山里人夜宵店、7号手工粉店和大众家常菜馆等店铺长期油烟扰民、噪声扰民。
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润芳园小区物业公司私自调规建立菜市场问题不属实;2024年6月2日,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梅溪湖中队、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梅溪湖派出所及骑龙社区对润芳园小区看云路、踏雪路上涉诉经营门店开展现场调查。润芳园绿色健康生活超市规划属经营性用房,由开发商报规,建成后出售给业主做商业服务使用。业主自营或出租摊位从事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业务属自发行为,且未发现物业公司或其他企业参与生活超市的经营。2、润芳园绿色健康生活超市摊贩凌晨作业、麻将馆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3、润芳园底商餐饮门店油烟扰民问题不属实。经核实,2024年5月14日晚,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联合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润芳园小区底商餐饮门店油烟排放进行了抽检,检测报告结果均为合格,无超标排放。
部分属实督促小区底商规范经营、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减少顾客喧哗现象。处理情况:1、关于噪声扰民问题。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局梅溪湖中队、梅溪湖派出所及骑龙社区将采取如下整治措施:加大对润芳园小区看云路、踏雪路底商门店的巡查监管力度,要求规范经营,控制营业时间,要求沿线门店在店内张贴文明温馨提示语,提醒顾客文明用餐,公共场所请勿大声喧哗。要求生活超市、麻将馆采取在早市、夜市时段合上门窗、加装隔音铺装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坚持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宗旨,已搭建社区、物业、业主及经营户四方会商平台,就凌晨作业扰民问题进行商讨,助力共建和谐营商、居住环境。2、关于油烟扰民问题。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局梅溪湖中队及骑龙社区上门督促润芳园小区底商各餐饮门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和维护,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告知如有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找准症结推进矛盾化解。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梅溪湖中队及社区将对辖区内重点场所、群众关注度高的扰民点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回头看,保障整改成效。畅通街道与群众共商共管渠道,发挥街道与群众共建共治效能。
2、监管到位推进规范经营。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及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梅溪湖中队将做好经营户门前三包蓝天保卫战等城市环境治理责任的再宣传再教育工作,明确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标准,共同维护洁净、有序的环境,提升辖区宜居、宜业品质。
长沙市宁乡市喻家坳乡泉龙村仁兴组王某波、胡某的采石场采石导致当地水土流失,废石堆积在举报人红沙上。
2024年6月3日,宁乡市喻家坳乡人民政府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到泉龙村仁兴组实地排查,未发现有采石迹象。经宁乡市自然资源局查询,未曾办理喻家坳乡泉龙村仁兴组王某波、胡某的采矿许可证,也未发现有废石堆积在红沙上。经过工作人员的反复核实和走访,仅发现有少量废石堆积在一处离坟山10多米的空地上,在坟山右侧五米左右有一处挡土墙。
部分属实加大对全乡非煤矿山的巡查力度。处理情况:加大对全乡非煤矿山的巡查力度,依法打击各种私挖滥采等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全乡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力度。整改情况:
长沙市宁乡市煤炭坝镇鸿联碎石加工厂利用原五环水泥厂地下石灰石开采矿洞,将洗砂废水排入地下,严重污染当地地下水。
1、鸿联碎石加工厂利用原五环地下石灰石开采矿洞,将洗砂废水排入地下问题属实。经核实和调阅该单位今年的用电数据以及生产台账,由于沉淀池污泥未及时清理,造成沉淀池容积减少,超出沉淀池容积循环使用水量,该单位工作人员承认利用抽水泵从沉淀池内抽取砂滤废水向原来水泥厂采石灰石废弃的矿井内排放了部分废水。该单位沉淀池废水大部分回用于生产使用,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
2、严重污染当地地下水问题不属实。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矿井及沉淀池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矿井内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三类标准,沉淀池内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地下水未受到严重污染。
部分属实压实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护水环境质量。处理情况:1、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已对该单位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宁乡市水利局正依法对鸿联碎石加工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一步对矿井内水样进行多因子分析检测。
4、督促煤炭坝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该单位进行监管,对原五环水泥厂开采石灰石矿井进行永久性封堵。
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北盛镇大发砂厂非法经营问题不属实。大发砂场工商、环保、林业、国土等相关手续齐全,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的行为。2、环保措施不到位,给当地居民造成噪声、灰尘等污染并于环保督查期间停产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处理情况:经现场核实,该砂场于2024年4月28日对设备进行检修和场地内部分基础设施进行修复,至今未开工生产,破碎、筛分工序封闭不到位,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有噪音和部分扬尘产生,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对大发砂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整改情况: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对露天堆放的部分原材料采取有效的三防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开工生产,待完全复工复产后开展噪音采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湘江新区望岳街道藕塘村纵容附近村民和新城控股开发商违规侵占农林用地,新建和翻新本该拆除的废旧房屋及临时建筑用于违规经营活动,严重破坏山体及其生态环境。现在开发完成,要求恢复山体原貌及周边环境整治。
2024年6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组织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农林用地系望岳街道藕塘村未拆迁区域的集体土地,位于新城观山印楼盘红线外,用地性质为村民宅基地、农林用地(E2)和自留地。经调查,房屋有3户,为村民的老宅,大约占地面积约300平米,所在区域未纳入拆迁范围,不属于应该拆除的房屋。因年代久远,房屋存在安全隐患,1户在2021年进行危房改造,1户于2023年进行危房改造,1户暂未进行危房改造,并非新建房屋。为创造收入,在2020年有两户村民利用宅基地放置了集装箱并建了临时板房用于放置大件物品,进行场地租赁(堆放建筑材料)等,板房租赁给新城控股开发商用于民工暂时性居住,但不存在纵容附近村民和新城控股开发商违规侵占农林用地的问题。板房闲置后又租赁给一家废品店、一家盒饭店。地块现状没有改变,不存在恢复山体原貌的问题。
部分属实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处理情况:因无证经营望岳街道已对废品店、盒饭店下达停业整改通知。目前,地块现状没有改变,不存在恢复山体原貌的问题。整改情况:
将加强巡查,发现违法新建房屋问题及时查处,督促废品店、盒饭店关停到位,做好周边环境维护工作。
长沙市桂之源洗涤有限公司位于开福区捞刀河镇自安村大明工业园,属于天然气管道已建成的区域,按要求应禁止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但该公司既建设有天然气锅炉2台,又建设有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2台,天然气锅炉只是摆设,用于应付环保检查,平时实际生产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而且生产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时燃烧的并非生物质成型颗粒,而是装修模板、旧家具家私、建筑工地废木板等含化学品的废板材,造成周边黑烟废气污染,锅炉燃烧粉尘粒到处飘落,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心健康。该公司还非法采打地下水,生产用水大部分来自于非法采打的地下水。该公司从未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长期排放未经处理的超标废水,每天至少直排700吨以上。
1、经现场检查,长沙市桂之源洗涤有限公司已连接天然气管道,该公司现有2台蒸汽锅炉,其中1台日常使用,另1台为备用,两台锅炉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工作人员在该公司现场未发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或其它锅炉,也没有发现燃烧装修模板、旧家具家私、建筑工地废木板等含化学品的废板材等情况。
2、6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提供了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台账。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部分外排进入苏托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部分经深度处理满足中水回用标准后,回用于项目洗涤用水,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废水直排情况。
3、工作人员现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废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废水符合相关标准,举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要求该公司停止使用地下用水,拆除相关取水设施。处理情况: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地下用水,并拆除相关取水设施。整改情况:
长沙市天心区龙湖春江天曜二期北门面垃圾山问题。街道联系了业主,但未见明显作为,担心中央督察结束后无处反映。目前只是在垃圾山上铺了一层草皮,仍然臭气难闻。
该山体垃圾为周边村民零散堆放的生活垃圾,根据当前勘探情况,该山体存在少量历史遗留生活垃圾,而非垃圾山。接到相关投诉后,天心区委区政府对山体遗留生活垃圾的清运进行专题研究调度,由天心区园林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该项工作正在山体勘测阶段,将按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目前该山体并无异味。
部分属实山体遗留生活垃圾清运完成。处理情况:天心区园林中心牵头组织山体遗留生活垃圾的清运,清运工作按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整改情况:
1、在长沙市禁燃区内天然气管道已建成的区域,普遍存在违法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甚至燃烧家私、装修废材、工地木板等带有化学剂的废板材。
2、有的建设天然气锅炉,同时建设有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但该天然气锅炉只是摆设应付环保检查,实际上生产使用所谓的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
3、天然气管道未建成的区域,也未按规定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导致长沙市秋冬季长期存在重污染天气,但天然气锅炉的低氮排放参数还不断升级改造,造成市场极不公平。
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长沙市禁燃区内天然气管道已建成的区域,普遍存在违法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甚至燃烧家私、装修废材、工地木板等带有化学剂的废板材问题有部分属实,长沙市禁燃区内天然气管道已建成的区域,有5台生物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不符合禁燃区通告有关要求。2、有的建设天然气锅炉,同时建设有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但该天然气锅炉只是摆设应付环保检查,实际上生产使用所谓的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问题不属实,未发现建设天然气锅炉,同时建设有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的情形,不存在天然气锅炉只是摆设应付环保检查,实际上生产使用所谓的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的情形;
3、天然气管道未建成的区域,也未按规定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问题有部分属实。发现5台生物质锅炉采用水幕除尘等低效除尘设施,未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属于未按照规定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需要改造升级为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反映导致长沙市秋冬季长期存在重污染天气不属实,2022-2024年长沙市重污染天数分别为2天、7天、2天,主要成因为外地重污染气团传输导致。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处理情况:1、对禁燃区内天然气管道已建成的区域燃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的5台生物质锅炉,由市环委办交办望城区人民政府督促整改,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调查处理。2、对5台未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锅炉,由市生态环境局交办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和长沙县分局,督促辖区企业改造升级为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或改烧清洁能源。
1、加强整改调度,由望城区人民政府、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和长沙县分局督促企业相关整改到位。
2、举一反三,加强禁燃区内生物质锅炉监管执法,对违规使用生物质燃料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交安驾校门口有一个未开业的饭店大面积占绿毁绿,把绿化带硬化作为自己的经营场所。
1、2024年4月24日11时20分,当事人在金星路与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杨贵私宅前擅自砍伐1棵玉兰树,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后向其下达了询问调查通知书《长综询字岳09(2024)第4332号》,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的处罚决定。
2、2024年6月1日下午,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会同观沙岭街道办事处约谈了现在的餐饮店经营者,要求其做到合法经营、文明经营,并要求其对硬化部分进行破拆复绿,谢露锋正组织施工队进行复绿的准备工作。
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密切关注该门店装修情况,加强日常巡控,责令门店经营者谢露锋按照行政执法局要求拆除硬化部分进行复绿,做到从严执法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观山印小区业主关于金星路两厢地块认为相关部门短期内多次随意调规,问题整改敷衍应对,忽视群众诉求。
观山印小区少数业主关于金星路两厢地块调规事项存在意见属实,短期内多次随意调规,问题整改敷衍应对,忽视群众诉求不属实。2024年5月16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和望岳街道办事处共同赴现场已就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市民反映问题调取相关规划资料进一步核实,2024年6月2日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涉及用地现状为临时板房、建筑材料堆场和自然山体,在2017年2月长沙市政府批复的《金星路两厢雷锋大道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中规划为农林用地(E2),不能用于城市开发建设。该两地块在三区三线划定中纳入了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成果已上报自然资源部,根据2022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可作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依据,可用于城市开发建设。
前期,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申请拟将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B1)和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供的论证报告进行审查,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规划确认,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8日履行了批前公示程序,其间共收到48份听证申请,于2024年5月28日,依申请按程序召开听证会,不存在短期内多次随意调规情况。
对于此前群众反映问题,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岳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多次赴现场调研,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群众见面会议就市民反映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于2024年5月28日,依申请按程序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市民群众意见,不存在敷衍应对、忽视群众诉求等问题。所涉地块未按照拟规划用地启动建设,不存在整改问题。
部分属实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处理情况:1、2024年5月16日下午,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和望岳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单位),在望岳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召开群众见面会议,就前期反映问题进行解释说明。2、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依申请按程序召开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确认听证会,已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续将结合相关意见对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确认进一步论证。
3、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不涉及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存在整改的问题。关于反对地块规划确认的诉求,建议直接跟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望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就群众反映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确认问题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加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居民需求,合理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2024年6月3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在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在第一教学楼顶层建有5G通信信号基站,基站到学生宿舍9、10、11栋之间距离分别是44.4、15.9、32米;到职工宿舍10、11栋之间距离分别79.6、45.3米。经调查,2022年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曾接群众投诉该站点辐射污染问题,已于2022年9月份委托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专业第三方辐射检测机构)在投诉点位进行辐射检测,辐射值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最高安全数值。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于6月3日再次委托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在教学楼、学生宿舍、职工宿舍点位进行辐射检测,专业人士现场仪器读取辐射数值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最高安全数值。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专业噪音检测机构)于6月1日在投诉点位进行噪音检测,现场噪音情况符合国家噪音安全标准。关于基站与宿舍距离的问题,目前国标仅对基站功率密度有要求,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等相关标准规定,通信频段功率密度应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基站天线米之外,都为安全距离,辐射值甚至低于电脑、冰箱等家用电器产生的辐射,基站下方为信号盲区不存在辐射影响且不需要安装辐射保护装置。
部分属实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处理情况:1、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调度基站产权方快速开展针对该群众投诉基站问题进行资料调阅,整理梳理前期该基站环境影响备案报告、规划信息等资料,确定了该基站产权方中国铁塔长沙市分公司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有规划手续(长沙市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有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公示备案号:214),确定了该站点的建设合理合规性。2、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委托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专业第三方辐射检测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辐射检测,现场确认辐射数值远低于国家要求的安全最高标准辐射值,对学院现场学生进行基站辐射原理介绍讲解和科普;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专业噪音检测机构)对教学楼现场进行噪音检测,现场确认噪音达标,已出具噪声检测报告。
1、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联合运营商、街道、社区进行全面梳理,传达基站建设相关规范要求,了解全区通信基站布点情况和建设计划,要求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通信基站工作、加强合规建设、检测公示等工作;湖南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做好基站设备噪音指导工作,各方共同推动对于存在噪音站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静音化整改治理,加强思想疏导,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
2、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督促铁塔公司尽早谋划,积极预防后续基站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舆论隐患及安全隐患、合规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基站建设要求施工建设,严防出现辐射问题;切实做好基站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市民纠纷及舆论问题、明确后续市民关于辐射问题的舆论处置工作;充分考虑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配合湘江新区相关部门、属地街道积极开展基站辐射解释及基站辐射原理宣传科普工作。
5月27日反映过,长沙市湘江新区旭辉国宸府小区8栋楼下垃圾站问题,反映后社区有进行调解但还未答复,说此垃圾站合理合规,由物业保证垃圾不装满,举报人不认可此方式。垃圾站建筑面积360多平方,与8栋共用墙体,距离居民楼不足10m,距离幼儿园小学近,附近无相应绿化,且垃圾站排风口通向小区内部,计划收集一二三期及商铺垃圾。目前该垃圾站还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担心之后会有异味。
其他不属实。2024年5月12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洋湖街道办事处调取审定的铂禧府项目垃圾站图纸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此后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洋湖街道办事处在2024年5月期间多次组织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确认。铂禧府(国宸府)小区二期垃圾站是二期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站,不是为片区服务的生活垃圾中转站,仅为二期住宅服务的生活垃圾收集站。该垃圾站位于地下室,双机位箱体设置,长9米,宽8米,非大型垃圾站。该生活垃圾收集站前设置有10米宽的操作空间,为供环卫车回车的走道空间,该空间不得存放生活垃圾。根据项目设计单位的情况说明,项目总平面图中标示垃圾站建筑面积267.86平方米,包括垃圾站房面积、垃圾站外车辆回转操作空间面积、管理用房面积等,其中操作空间等区域均不得存放生活垃圾,即实际用于存放生活垃圾的区域仅限于垃圾站方案图纸中标示为垃圾站的面积,约80平方米。该项目垃圾站设置于8#栋的地下负一层,垃圾站的出入口与8#栋地下室出入口相互独立。垃圾站上方为覆土绿化,与周边最近的建筑8#栋的首层不在同一高程,距8#栋首层平面投影边界的水平直线米;垃圾站设置出地面的排风井,处于埋地垃圾站的轮廓范围之内,与最近的8#建筑距离18米,以上距离均满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发〔2018〕12号)4.3.3条规定:10吨以下的垃圾收集转运站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和《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长政发〔2021〕2号)规定10吨以下的垃圾收集站距离周边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的间距要求。垃圾站与小区幼儿园间距超过80米,与周边的杨水塘小学间隔一个龙湖江与城项目,不存在过近的问题。
2021年8月12日,项目方案(含生活垃圾收集站方案)经环卫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总图于2021年9月29日审定,未发生过变更。该项目首期于2021年12月开始预售,已在售楼期间对该垃圾站的情况在售楼部进行了不利因素公示,并写入了购房合同,已明确告知了相关购房业主该垃圾站的不利影响。前期,针对类似投诉件,2024年5月27日,洋湖街道办事处对垃圾站现场进行了核实,垃圾收集站及走道空间之前堆放的建筑垃圾已清理。洋湖街道办事处将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垃圾站设施设备,配备专业的除臭系统,并严格按照报建功能投入使用。铂禧府(国宸府)小区二期生活垃圾站已于2024年5月15日完成工程验收,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保障二期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而设置,不能取消。
部分属实规范垃圾收集、及时转运垃圾处理情况:1、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业主的疑问进行了解释和回应,洋湖街道办事处已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物业加强管理,垃圾站须按报建功能投入使用。2、建设单位已对暂未交付的垃圾收集站及走道空间进行初步清理,交付前将全面清理,保证相应区域的整洁。垃圾收集站交付并投入使用后,将在入口处设置卷闸门,未作业时关闭站门,并加强管理措施,由物业公司对垃圾站实行日产日清,及时清洗消杀,可以大大降低异味影响。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将督促该项目属地洋湖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由属地街道督促物业公司日产日清,加大垃圾清运力度,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