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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7,227,9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本公司是专门干建筑减隔震技术咨询,减隔震结构分析设计,减隔震产品研制、生产、销售、检测、安装指导及更换,减隔震建筑监测,售后维护等成套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规模领先的减隔震产品生产基地,产能行业领先,拥有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和各类专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线,能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全系列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和建筑消能阻尼器(黏滞阻尼器、金属屈服型阻尼器、屈曲约束耗能支撑、摩擦阻尼器、调谐质量阻尼器)等的生产需求。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是一种弹性支撑类隔震装置,由薄钢板和薄橡胶板交替叠合,并经过高温、高压硫化而成。使用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是一种积极、主动的“以柔克刚”的抗震方法,利用橡胶等柔性材料制造成橡胶隔震支座,并设置在建筑物的底部或下部,与上部结构之间形成柔性隔震层,来吸收和消耗地震能量,减少输入到建筑上部结构的地震能量,进而达到抗震目的。根据橡胶的阻尼比要求不同,建筑隔震橡胶支座还可大致分为普通橡胶隔震支座(不含铅芯)、铅芯橡胶隔震支座、高阻尼橡胶隔震支座。
弹性滑板支座属于建筑隔震支座,主要由上连接板、滑移面板、滑移材料、橡胶支座部及下连接板等构成,具有镜面不锈钢板与聚四氟乙烯或高分子量聚乙烯组成的一对摩擦装置,当水平力大于摩擦力时,上部结构与基础将发生相对滑动,确保上部结构安全。该支座竖向承载力高、摩擦系数小、长期稳定性很高,竖向承载力不受水平位移的影响、水平刚度小。弹性滑板支座主要与橡胶隔震支座配套销售,以满足大型建筑项目的减隔震性能指标要求。
公司研制生产的消能阻尼器产品主要为粘滞阻尼器、屈曲约束耗能支撑、金属屈服阻尼器,均属于减震产品。在建筑结构的某些部位(如支撑、剪力墙、节点、联结缝或预埋件、楼层空间、相邻建筑间、主附结构间等)设置消能阻尼装置或元件,通过消能装置产生摩擦非线性滞回变形耗能来耗散或吸收输入结构中的地震能量,以减小整体的结构的地震反应,从而避免结构产生破坏或倒塌,达到提高建筑抵抗震动的能力的目的。此外,公司研制的黏弹阻尼器、金属橡胶型摩擦消能器也已完成型式检验,均可用在建筑减震工程项目。
公路桥梁支座是连接桥梁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重要结构部件,位于桥梁和垫石之间,能将桥梁上部结构承受的荷载和变形可靠地传递给桥梁下部结构,是桥梁的重要传力装置,同时满足上部结构因荷载、温度变化等因素作用下产生的变形。
抗震支吊架是限制附属机电工程设施产生位移,控制设施振动,并将荷载传递至承载结构上的各类组件或装置。能在纵向和侧向上抵抗地震的冲击力,能在地震等无法预估的自然灾害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其对设备的损害和对人身财产的破坏。在满足设备正常运作的工艺技术要求之外,抗震支吊架还能更好的应对地震等突发事故,降低其对设备的损害,能有很大效果预防发生地震时相关破裂造成的漏水、漏电等此生灾害。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格林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形成稳定市场销售的主营成熟减隔震产品,市场覆盖民用核电、火电、钢铁冶金、石油化学工业。是国内唯一持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全系列核级液压阻尼制造、设计许可证的单位。基本的产品有广泛应用于钢铁、石化、火电与核电厂各类工艺管道等设备的抗震减振全系列液压阻尼器、用于核电厂内各类特殊设计和专用设备日常监测的大型阻尼器性能测试台、管道支吊架及面向国内所有核电站提供阻尼器等产品的性能鉴别判定、检修以及更换服务。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以及“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兴起,地铁周边及上盖建筑已经越发常见,但地铁经过时产生的振动将对使用这一些建筑的居民的居住舒适度和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地铁上盖建筑“震振双控”系列新产品采用水平隔震单元与竖向隔振单元协同作用,水平向隔离地震提高结构安全性,竖向隔离地铁等振动提升舒适性,以此来实现震振双控的效果。公司现已与科研机构合作以及自行开发了部分系列新产品,包括:三维橡胶隔震支座、三维摩擦摆隔震支座、厚叠层橡胶隔震支座等类型,目前正在进行市场推广,已有数个项目正在实施。除此之外,震安科技针对中低烈度区,也有专门用于应对建筑振动提升居住舒适度的产品,这部分的产品有了橡胶类、弹簧类和叠簧类等类型。
公司采购按照“以销定采,保持合理库存”的原则进行采购,并保持通用原材料以及标准部件适当的储备量;公司计划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计算各种原材料的用量,然后结合库存情况,得出需要采购的量,并提出物料需求申请。公司采购部制定有《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定向协议等方式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及时维护认证《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产品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并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生产计划,再结合实际发货需求对生产计划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或变更,计划部以《生产通知单》、技术部以《生产技术通知单》的形式下达至生产部组织协调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公司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领料和生产,并协调、落实生产计划。同时,计划部根据生产计划定制《委外加工计划》,并将现行有效的加工作业资料(图纸、作业指导书、或其他有关的资料等)一并转交外协加工商,委外加工业务主要涉及钢板及预埋件生产、铅芯制作等通用性和可替代性较强、技术上的含金量较低的加工过程。
项目前期,设计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销售部参与减隔震项目的前期咨询。设计项目确定后,设计部指定项目负责人配合设计单位研究项目减隔震设计的具体方案,评估项目采用减隔震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建筑减隔震技术框架方案。总体方案确定后,设计部负责对结构减隔震设计模型做多元化的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上部结构提出优化思路,并配合设计单位对设计的具体方案来优化以达到理想的减隔震效果,同时确定建筑隔震层的布置、减隔震装置的选型和力学参数,完成减隔震设计,减隔震设计需严格遵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相关行业、地方规范。减隔震设计成果经公司专门小组审查后发送给项目业主或项目设计单位。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后,销售负责人与客户协商签订合同。同时,售后服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售后人员来安装指导相关事宜(包括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指导安装、工程验收以及回访调查等工作内容),并定期对项目进行巡检,检查是不是满足设计要求等,完善售后服务质量。
公司的销售以直销为主,客户主要为业主方、施工方及少量经销商,其中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范围的业务涉及招投标程序。
公司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设置了按供货进度分步收款的政策。同时为应对行业景气度及竞争形势的变化,针对合同金额较大的重点客户,公司在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可执行单独的信用政策。依据市场竞争状况,以及下业建筑业景气度情况,公司在经过风险评估后适时调整收款政策。
从国内的情况去看,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家,陆地7级以上的地震占全球陆地7级以上地震的1/3,因地震死亡人数占全球的1/2;我国有41%的国土、一半以上的城市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6度及6度以上地区占国土面积的79%(数据来源:中国地震台网),这些地区都是未来对减隔震技术有需求的地区。同时,随着国内支持相关建筑强制或优先使用减隔震技术的省市地区范围的增加,减隔震市场也逐步在扩大。同时,随着减隔震技术的进一步推广,相关市场主体如国内主要设计院、大型总包机构对减隔震技术的接受及应用意识得到提高,减隔震技术在国内其他公共建筑、地铁上盖物业、住宅、工业生产厂房等领域的推广得到用户的认可和接受,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得到充分扩展。
鉴于上述变化,目前,公司除在传统的西南、西北、华北、华东(南)设置区域销售中心外,还在多个省份设立了办事处,为获得云南省外项目奠定了一定基础,逐步将云南省内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未来,随着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产品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公司将在全国范围内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减隔震技术能有效降低地震对建筑物水平方向的破坏,特别是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减隔震效果更好。减隔震体系能同时保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以及建筑物内部设施在强震下的安全,保障震后建筑物不丧失使用功能,确保建筑物内部财产不遭受损失,保护生命安全。建筑减隔震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地震灾害预防体系建设,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利于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增强农村住房抗震措施。随着《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颁布落实以及国家对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视和减隔震技术宣传普及度的提高,强制政策的实施起到的示范和鼓励作用,未来减隔震技术推广和应用总体呈上升趋势,整个行业处于成长期,市场前景广阔。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利于减隔震行业发展的法律和法规及产业政策,为减隔震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和政策基础。减隔震行业被国家发改委《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纳入鼓励类第二十一类“建筑”第1款“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制与推广”,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减隔震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产品质量检验规范尚不完备,使得行业内的公司竞争缺乏有序性,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考虑到减隔震产品质量关乎到建筑结构安全,努力提升产品品质衡量准则,保障减隔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安全性特别的重要。公司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一同承担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专题项目《减隔震工程质量检验研究》,为完善减隔震产品检验测试、提高减隔震产品质量、规范并统一行业标准提供技术探讨研究支持。凭借公司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行业地位,公司计划逐步推动国家标准、区域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从而使得产品品质衡量准则慢慢地提高,行业逐步形成有序竞争。
从宏观经济投入角度分析,采用减隔震设计,能大大的提升抵抗震动的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综合经济效益明显。从短期和直接的投入分析,采用隔震技术,能减小梁柱截面,增加房子使用面积。下一步,公司还将开发专用的计算软件或采取了合理的方法来计算减隔震产品的直接经济效益性,同时整理经受地震考验的减隔震建筑的案例,分析长期经济效益。
公司通过与建设主管部门、设计院进行定期的减隔震技术推广、减隔震设计培训,使建设主管部门、设计院对减隔震技术有了深刻认识,一些设计院已组建了减隔震设计工作室配合减隔震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今后,公司将在设计领域逐步扩大交流与合作范围,利用公司丰富的设计经验与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的设计院、特别是承担抗震设防烈度在8度以上重点区域项目设计的设计院进行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从而推广减隔震技术并寻找潜在项目。同时,针对项目建设方,公司还将与国内大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直接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中证鹏元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2021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2022年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7日及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上述预案经审议通过并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使股本总额发生明显的变化,由202,170,726股变化为202,223,580股,公司依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202,2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99765块钱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0978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9477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2,223,5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2,657,719股[内容详见2022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截止2022年5月26日,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3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支付2021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1日的利息[内容详见2022年3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2年第一季度,共有70张“震安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7,000块钱),合计转成121股“震安科技”股票(股票代码:300767)。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252,515,300块钱(剩余可转债张数为2,525,153张)[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2年第二季度,共有30,220张“震安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3,022,000块钱),合计转成53,197股“震安科技”股票(股票代码:300767)。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249,493,300块钱(剩余可转债张数为2,494,933张) [内容详见2022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022 年第三季度,共有 480 张“震安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48,000块钱),合计转成 1,012 股“震安科技”股票(股票代码:300767)。截至 2022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249,445,300 块钱(剩余可转债张数为 2,494,453 张)[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2022年第四季度,共有10张“震安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1,000块钱),合计转成21股“震安科技”股票(股票代码:300767)。截至2022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249,444,300块钱(剩余可转债张数为2,494,443张)[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综上,2023年全年共有30,780张“震安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3,078,000块钱),合计转成54,351股“震安科技”股票(股票代码:300767)。截至2022年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249,444,300元人民币。
因实施2021年权益分派分配方案,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做调整,由56.89元/股调整为47.3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自2022年5月26日生效[内容详见2022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对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做调整,由47.33元/股调整为47.4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自2022年9月28日生效[内容详见2022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请详见“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2022年3月29日,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李涛先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1,526,032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202,170,830股)40.3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381,508股,占公司总股本10.08%。[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1、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孙飙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了持本公司股份37,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6%)的高级管理人员孙飙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在此期间如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应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9,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9%,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收到孙飙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9,450 股。截至2022年7月26日,孙飙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内容详见2022年7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2、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收到监事张雪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同日披露了监事张雪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内容详见2022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收到监事张雪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执行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的执行时间已过半,未进行任何方式的减持[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3、截止本报告期末,现任董事李涛先生持有公司47,754,0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32%);离任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龙云刚先生持有公司508,0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离任董事梁涵先生持有公司1,428,3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8%);现任监事张雪女士持有公司778,0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1%);现任副总经理孙飙先生持有公司28,3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现任首席财务官海书瑜先生持有公司1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068%)。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2年3月修订)》、《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3月修订)》、《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及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4月)》、《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9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9月下旬,公司与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资协议》 [内容详见2022年9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11月,中建震安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24日收到梁涵先生和龙云刚先生的《辞职申请》,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都同意选任杨向东先生、白云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2年6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都同意选任杨向东先生、白云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内容详见2022年 7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59)]。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都同意选任杨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白云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内容详见2022年 7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接受了李涛先生和龙云刚先生的辞职申请。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高管候选人的议案》:经与会委员对杨向东先生、宋钊先生及海书瑜先生的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检查,同意提名杨向东先生为公司CEO候选人,宋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海书瑜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候选人,并决定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都同意聘任杨向东先生担任公司CEO,宋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海书瑜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6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赞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于9月中旬收到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委派申佰强先生、朱炳辉先生负责这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民生证券决定委派申佰强先生接替白英才先生的工作,继续对震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容详见2022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内容详见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十四)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新建智能化基地项目投产及铺底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造安装及设备投入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已完成,项目可以投产。该项目建设、设备购买及安装等已使用募集资金19,528.6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408.31万元,其中:应付未付项目款2,408.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拟启用铺底流动资金5,000.00万元购买该项目所需原材料用来生产[内容详见2023年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新建智能化基地项目投产及铺底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报告期内累计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金额15,896,492.09元,其中14,350,000.00元与资产相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公开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